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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感疫苗十月一日起免費接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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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十五歲以上榮民榮眷莫忘注射 身體有不良反應者不宜施打

(本報訊)九十七年流感疫苗免費接種,將自十月一日起至十一月三十日止實施,輔導會關心年長榮民榮眷身體健康,呼籲符合接種資格的年長榮民榮眷均能按時接種,以維護自身健康。 輔導會表示,各榮家安養(護)榮民可於榮家保健組施打,各榮院(公自費護理之家)接受照護榮民可於各榮院施打;單身獨居且行動不便的年長榮民,則由各榮服處造冊,協調地方衛生局(所)或委託榮院、榮家施打。 輔導會指出,凡六十五歲以上(民國三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出生)社區榮民、榮眷、榮家外住榮民可逕至鄰近榮總、榮院及就近之醫療機構施打,或由各榮服處協調當地所屬市(縣)政府及各榮總、榮院提供注射地點及人數,由榮總、榮院駐點施打。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並提醒接種後注意事項: 一、為能即時處理接種後發生率極低的立即型嚴重過敏反應,接種後應於接種單位或附近稍做休息,並觀察三十分鐘,待無不適後再離開。 二、接種後如有持續發燒、嚴重過敏反應,例如呼吸困難、氣喘、昏眩、心跳加速等不適症狀,應儘速就醫。 三、接種後仍有可能罹患流感,民眾應注意保健,以維護健康。 四、接種四十八小時後仍然持續發燒時,則可能另有感染或其他發燒原因,請儘速就醫。(點閱次數:548)